黄荣婷同志系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从事检察工作10多年来,始终坚持把“公正执法为人民”作为人生信念,在罹患癌症后,以昂扬的斗志与病魔抗争,展示了当代共产党员执著追求、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女检察官”、福建省、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福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勤勉敬业,勇抗病魔。黄荣婷同志大学毕业后进入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一开始是担任侦查监督科内勤,这一干就是五年。这五年里,她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内勤,却把它当作自己人生一个扬帆的起点。她刻苦钻研,勤勉敬业,从一个门外汉到熟练掌握办案的各项具体流程,从侦查监督科内勤单一的处理简单的文件、案卷收发,到成为科室统计、信息等各项工作的顶梁柱,不仅包罗了侦监科的日常工作,还参加维护未成年人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得到全院同志的高度赞赏,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

  然而,厄运偏偏降临到这位年轻而又优秀的女干警身上,2002年她被查出患上了鼻咽癌。当时正值“严打”高峰,为了不耽误全院工作,她没接受医生要其立即住院的忠告,还是像往常一样工作,白天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晚上加班写总结等,黄荣婷拖着病体前后连续忙了10多天,当刚把该完成的工作都做完了,积蓄已久的病魔终于大爆发了,随着鼻子再一次大量出血,已经隐瞒不住自己的病情,家人把她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她依然心系工作,不顾身在病中,指导新内勤熟悉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使其尽快适应新岗位。同时,一再向科长要求承担年底汇报等诸多总结材料的撰写,科长实在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于是她利用没挂吊瓶和晚上时间来完成这些工作。

  出院没多久,她放弃了休息,申请回到工作岗位。院党组考虑到她的病情,把她安排到控告申诉科。她坚持边治病、边学习、边工作,满腔热情地投入了新的岗位,在控申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和“文明窗口”工作中,她紧扣“文明”二字,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办案准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份举报件,帮助来访者排忧解难。在控申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接受群众电话咨询、求助、举报等120余件,接待来访30多人次。她以务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实现了零重访、零越级访的目标,把矛盾全部消除在当地,为基层百姓排解问题,而她则因为出色的工作被县里授予了第三届“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公正执法,维护稳定。2004年,黄荣婷不顾虚弱的身体,主动要求到工作最繁重的公诉科工作,积极投入指控犯罪、出庭公诉工作。在公诉科多年来,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审查案件300多件,出庭支持公诉200余次,追诉、追罪及改变公安机关定性被法院采纳30余件,促成多起轻伤害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由于其出色的工作表现,2007年3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她“优秀公诉人”称号。

  对于一个疾病缠身的人,阅卷审查、提审犯罪嫌疑人、复印证据材料、出庭支持公诉等一系列步骤完成下来,确实是感觉很累,但她没叫过一声苦,一声累。她不仅吃苦肯干,而且高度负责,心细如丝。在办理一起吴某盗窃案时,荣婷发现其中一名向吴某买赃物的人有销赃嫌疑,但公安机关没有移送起诉,她连续三、四天下乡取证,使一些有疑议的问题得到了证实,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起了追诉,使这名涉嫌销赃的漏犯被绳之以法。

  调整到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后,她和科室同志一起走访法院、信访局、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等单位进行联系,寻找案源,同时参加法院民事案件听庭,通过听庭了解案情,发现问题进行事后监督,并跟踪听庭案件的判决情况。在受理的申诉件中发现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存在问题,于是和科室同志一起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经审阅原审卷宗,走访县民政局、乡镇府,查阅档案材料,调取相关证据及查询相关证人,几次下乡查证后认为申诉人提供的新证据部份可以认定,一审法院在该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应予以再审,于是向一审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并被法院采纳。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的手段,在短期内办结,减少了诉讼程序,极大缩短了诉讼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并得到了老百姓的赞赏。同时发出的多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被采纳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她正确贯彻轻缓刑事司法政策,针对被告和受害人多为在校生的特点,认真整理案件证据,从中细化每个被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真做好受害家长的思想工作,深入基层村居、社区,对被告人家庭背景展开调查,弄清发案原因,为挽救这些违法少年寻找办法。经过不懈努力,法院采纳了公诉人依法从轻量刑的建议。在缓刑期间,她还和同事们对这些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为避免刑事记录给其带来不良的影响,找学校领导沟通,将多名未成年犯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就读。正因为黄荣婷同志的爱心,倾注了她大量心血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也获得了“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她所办理的案件中的50余名未成年人罪犯均未发现重新犯罪。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她知道办案并不是唯一目的,通过办案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才是根本。在办理雷某故意伤害案时,她发现这是个由家庭纠纷引起的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妻舅与妹夫的关系,一旦此案没有处理好,将使两个家庭矛盾升级。在了解此背景后,黄荣婷和科室同志一起下乡找当事人及家属了解情况,在黄荣婷的努力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共识,最后按法律规定以不起诉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使双方关系得到缓和,真正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黄荣婷同志同时承担巡回检察工作。在开展“走基层、解民忧、树形象、保平安”活动中,为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黄荣婷同志每周坚持到乡镇至少两次,并向老百姓发放“检民联系卡”,公布自己的联系电话,不管节假日还是周末方便群众联系;在2名特聘的巡回检察联络员协助下定期深入村、居委会巡访,走访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巡回检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检察机关性质、职能及受案范围,使巡回检察工作家喻户晓;配合院控申部门就地受理群众信访,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排查群众矛盾纠纷3起;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宗旨贯穿于基层派出检察室工作的全过程,面对面地接待群众、办理信访、倾听诉求,积极联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派出法庭等部门综合排查调处矛盾,成功化解1起矛盾纠纷;协同松山法庭共同调解1起交通肇事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走访“福建时代包装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与企业员工沟通,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及如何表达诉求,发放相关法律手册上百份,巡回检察室主动走访活动,受到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欢迎和赞扬,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黄荣婷同志并没有被病魔击倒,她以坚强的党性、崇高的品德、顽强的意志和优异的业绩,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她是一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优秀女检察官;是一个把全部生命融入神圣检察事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共产党人;是一个用鲜血和生命诠释对党、对人民、对法律无限忠诚的政法干部;她树立起了新时期巾帼年青检察官的风采。